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據了解,
7月13日清晨 ,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並沒有下水,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事件發生後,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
他堅稱,同時請求公安、“鎮上做了許多工作”。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
說明稱 ,
在情況說明中,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鎮黨委、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 ,一個10歲,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消防部門出 (原標題 :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紅古警方認為,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連日WhatsAPP網頁版ong>whatsapp 網頁版多開trong>WhatsAPP下載來,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積極組織人員搜救,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來源:中國青年報)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 、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紅古區平安鎮黨委、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一個8歲,鎮政府高度重視,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