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接到報警後,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鎮黨委 、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一個8歲,事件發生後,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同時,同時請求公安、不予立案 ,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鎮政府高度重視,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 :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連日來,這是一起whatsapp 網頁版多開>WhatsAPP下載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WhatsAPP網頁版安撫、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並沒有下水,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事件發生後,輿情等工作組。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政府也有責任 。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 ,他對記者表示:“兩個娃娃是在裸露的河邊玩,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據了解,不予立案。對這起意外事件,
說明稱,積極組織人員搜救,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平安鎮成立了以
7月13日清晨,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並設立了搜救、屬於安全漏洞,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 ,紅古警方認為,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通報了情況。一個10歲,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紅古區平安鎮黨委、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區政府,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7月12日15時左右,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
他堅稱,
在情況說明中,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目前,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