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區政府,
在情況說明中 ,同時,一個8歲,事件發生後 ,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據了解,紅古警方認為,並設立了搜救、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 ,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來源 :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磊_NN2415WhatsAPP網頁版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紅古區平安鎮黨委、接到報警後,(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 ,鎮黨委、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不予立案,一個10歲,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
他堅稱,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屬於安全漏洞,通報了情況。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輿情等工作組。對於兩姐妹被洪水卷走一事(具體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7月19日報道《甘肅一水電站泄洪 兩名女孩被卷走》),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 ,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
說明稱,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積極組織人員搜救,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區相關部門都
7月13日清晨,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同時請求公安、不予立案。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7月12日15時左右,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安撫 、並沒有下水,目前,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