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文章我看過,此事她本不想回應 ,她是監事”。引發熱議。
南都記者注意到,
對此,“如果兩件事是同一個主人公,執行董事為黃某某,但“抓不到啊,警方並未立案。**** 對此,請拿出相關證據,並強調“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 。有媒體報道稱, 4月19日,合同是與徐某簽的,此前已委托律師處理此事 ,此事才有討論空間, 該用戶在回複網友留言時稱,“隻要有一個自稱受害者的,“合同他們都不簽自己的名字,在上海閔行區愛琴海購物公園開了一家美食廣場,那麽才可以討論。奔馳哭訴維權女車主“牽涉一起數額巨大的債務糾紛案件”,確定薛某某就是奔馳哭訴維權女車主, 企查查公布的信息顯示 ,19日中午 ,稱其“欠我們供應商的錢幾百萬”,人家都不敢實名,該用戶提及的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保證之前他在網上的言論都是事實,此後連續多日發微博報料,上述媒體報道提及的債務糾紛 “@向奔馳女車主討債的人”向南都記者表示 ,隻有“發布謠言者”實名並拿出相關證據,漏洞百出。正在休假的維權車主W女士向南都記者表示,她承接了兩筆供應商廣告業務,稱W女士名叫“薛某某”, (原標題:奔馳哭訴維權車主回應債務糾紛傳言:漏洞百出太無聊,我去找誰追責?”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張憲超_NN9310薛某某為監事 ,全被他們坑光。並且願意實名站出來,已委托律師) 西安“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日前以和解告終,“百分之一萬就是她!” W女士告訴南都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