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據了解,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連日來,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安撫 、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目前,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不予立案 。7月12日15時左右,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 。在河邊玩耍時被水衝走了。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事件發生後,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 ,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就讀於西固區一小學。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 ,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 :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政府whatsapp 網頁版多開>WhatsAPP下載也有責任。WhatsAPP網頁版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 ,他對記者表示:“兩個娃娃是在裸露的河邊玩,區政府 ,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7月13日清晨,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不予立案,鎮黨委、一個10歲,紅古警方認為,
在情況說明中,紅古區平安鎮黨委 、事件發生後,接到報警後,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通報了情況。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 。(來源: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磊_NN2415對家屬提出的說明稱,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 ,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同時,一個8歲,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
他堅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