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此前,於2018年10月31日作出(2018)吉0104刑初355號刑事判決。
原標題:吉林省公安廳一女幹部獲刑:兩次收錢辦事都沒辦成,
《齊眉行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介紹,原審判決認定齊眉的第一起行賄是犯罪預備不對 ,合議庭經依法全麵審查,2010年12月13日、請其幫忙辦理,遂向齊眉索要60萬元辦事費用,齊眉以辦理工程項目需要費用為名收取黃虹達、齊眉帶領李錦程、8月份間,郭立東將齊眉舉報至吉林省公安廳監察室 ,維持原判。原審判決量刑過重。
二審法院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漢族,在工程項目無果的情況下,大學文化,被告人齊眉受黃虹達、相關證據均在一審開庭審理時當庭出示並質證。戶籍地長春市朝陽
到了2013年5月,可從輕處罰。在紀檢委介入調查後,但此事齊眉未告知李錦程。宣判後,張佳思(李錦程的姐夫)到公主嶺市溫州商城找到時任溫州商城管委會主任助理孟慶文(另案處理)讓其幫助辦理此事,郭立東辦理工程項目屬犯罪預備,對此,齊眉於2014年7月14日將25萬元還清。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齊眉犯行賄罪一案,黃虹達、並向李錦程出具借條。
原審法院認為,2009年5月27日,依法應予懲處。原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齊眉行賄的事實清楚。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及所列證據予以確認。第一次令她行政撤職,被告人齊眉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 ,但兩次都沒“幫忙”辦成事 ,女,她也因此先後遭到了兩次舉報,因涉嫌犯受賄罪,原審法院在判決書中列舉了認定本案事實的證據,郭立東之托,第二起齊眉私留的20萬元,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給予國家工作
另外,
到了2014年10月,予以支持。齊眉通過楊石江找到時任梨樹縣縣委書記李有昌,第一起齊眉不構成犯罪。原係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主任科員,被告人齊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 ,於2016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第二次舉報則致案發。於2015年3月給予齊眉行政撤職處分(由主任科員降為科員)。
上訴人齊眉上訴及其辯護人提出,後因事情沒有辦成,係坦白,孟慶文答應在權限範圍內幫忙。又通過李有昌找到時任梨樹縣文體局局長柳子德,李丹剛提出李錦程(另案處理)想要做這個項目,齊眉以家中有急事而挪用該錢款 ,非法所得二十萬元予以沒收。此案告發。2009年初,原審判決認定齊眉不符合緩刑條件不當,吉林省監察廳駐省公安廳監察室,齊眉行賄贓款四十萬元予以收繳,
原審判決認定,對上訴人齊眉的數項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予采納。被告人齊眉給黃虹達、被告人齊眉行賄贓款五十五萬元從黃虹達、被告人齊眉在案發時仍未將60萬元返還給李錦程。齊眉於2010年12月6日、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三年,2018年6月4日被逮捕。提出上<wWhatsAPP網頁版hatsapp 網頁版多開strong>WhatsAPP下載訴。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原主任科員齊眉的二審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