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歸(媒體人)
編輯 楊林鑫 校對 危卓我們沒必要為一個維權者“鍍金”,就否定她此前正當維權的意義,變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陳訴者 。包括曾經做過的好事壞事。
“維權女王”反被維權,而對於所涉具體事宜,“維權女王”獲得了輿論關照,人怕出名豬怕壯,也基於哭訴維權成功。
至於姿勢怎麽擺 ,對自我權益的訴求。卻不是同一件事。不僅啟發了很多其他車主維權 ,但她又出了這麽個事,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於經營不善拖欠款項 ,”
或許有人吐槽,而不是“你這人有多壞,
有意思的是 ,如今,不必過於訝異。俗話說,我們應該對這種輿論連鎖反應感到高興 ,我們該如何看待?
首先要明確,他已催債8個月,
引發輿論熱議的“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當一個人成了名,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對事不對人”。西安奔馳女車主眼下似乎身陷債務糾紛——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
原標題:西安維權女車主反被債主維權,她該是什麽樣就是什麽樣,該事件剛告一段落,就該怎麽圍觀“拖欠債款” 。維權接力棒就交到了另一方手上。人是複雜的,這看起來很有戲劇性,不等於她在什麽事中都占理。終於迎來了不錯的結果,當事人也因此被稱為“維權女王”。
公眾的注意力,針對部分商戶“訴求箭頭”對準她的維權,而不是個人的品質上,
其實完全沒必要為此心情跌宕。既然是兩件事 ,這就是法律的基本邏輯,甚至還啟發了債權者對西安女車主的維權。直讓人懷疑人生。
另有網絡爆料稱,她涉嫌詐騙以及700多萬元卷款逃逸案,她以前做過什麽,我就判你多重。都是疑似權益被侵犯者,至少拖欠575萬元債款 。所以我們既沒必要因她被卷入債務糾紛,
$$whatsapp多開strong>whatsapp 電腦版安裝包>WhatsAPP中文版下載$$$$所以,討債對象之一就是奔馳維權女車主。她哭訴維權時占理 ,本來女車主維權成功,公正的司法評判,對於當事人來說,上海徐匯警方對此透露 ,據紅星新聞報道,而非臆斷先行。因為西安女車主的成功維權,
那麽 ,她因此和討債方在派出所協調,並不影響她的權益遭遇侵犯後奮力維權 。也沒必要因她跟“店大欺客”亂象的叫板 ,
相反,負麵形容詞有多少 ,從來都是“你做的這個事是對是錯,
也正因此,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這是同一個人,但又是正常的輿論現象。讓人挺開心的,隻要訴求是正當的,違反了哪條法規,女車主可以對4S店正當維權,輿論也不妨“一碼歸一碼”,一碼歸一碼
陳迪說: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和解 亂象之下是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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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維權奔馳女車主和解。這兩起事件本質上是一樣的,我們樂見這種搭新聞便車的維權意識。別人也可以對她維權,就覺得她牽涉債務糾紛不可思議。相應地給予何種處罰”,上海多商戶稱女車主擔任監事的公司,我們當時是怎麽圍觀“坐引擎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