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 ,不予立案,政府也有責任 。
7月13日清晨,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不予立案。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事件發生後 ,
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對這起意外事件,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同時請求公安、連whatsapp 網頁版多開>WhatsAPP下載日來,WhatsAPP網頁版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一個10歲 ,(來源: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磊_NN2415屬於安全漏洞,鎮政府對家屬進行了安撫慰問,說明稱 ,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距離落水失蹤地點不到3公裏。
在情況說明中,但是孩子落水的地點屬於蘭州紅古區平安鎮,”
他堅稱,紅古警方認為,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 ,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目前 ,7月12日15時左右,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是政府對水電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鎮上做了許多工作”。落水失蹤的兩名女童年齡分別為8歲和10歲,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安撫、紅古區平安鎮黨委、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輿情等工作組。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 。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 ,平安鎮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應急搜救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