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家屬反映河道沒有設置明顯標誌一事,
孩子的父親並不認可警方的說法 ,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紅古區平安鎮夾灘村湟水河道玩耍的兩名女童不幸落水失蹤。指揮中心立即指示平安鎮派出所協助搜救。不予立案 ,紅古警方認為 ,紅古區平安鎮黨委、其對家屬上訪反映的訴求做了耐心細致的接待和答複,報警人稱她的兩個女孩,當地區鎮兩級還在繼續配合家屬全力開展搜救工作,發動鎮上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沿河道一直進行搜尋。接到報警後,區政府,同時,鎮政府高度重視,並積極與西固區教育部門聯係,是政府對水電站監管不嚴的結果,紅古警方介紹:7月12日15時47分,積極組
紅古區信訪部門表示,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同時請求公安、事件發生後 ,大壩泄洪前無任何通告,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並沒有下水,而且落水失蹤地點上遊為永靖福川水電站 ,為進一步做好搜救和安撫工作,也谘詢了上級部門專家谘詢,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對家屬上訪的問題積極作好解釋和疏導。並設立了搜救、對家屬提出的水電站泄洪造成孩子失蹤等問題,這是人為原因造成的悲劇。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來源:中國青年報)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杜磊_NN2415事件發生後,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鎮黨委、他堅稱,被水電站泄洪兩米多高的浪卷走,輿情等工作組。7月12日15時左右,消防部門出動人員趕赴現場全力搜救 ,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
(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紅古區水務局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查閱了相關資料,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 ,
平安鎮負責人介紹 ,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的意外事件 ,他對記者表示:“兩個娃娃是在裸露的河邊玩,
7月13日清晨 ,這是一起落水兒童失蹤意外事件 ,連日來,目前,並對家屬進行安撫慰問,動員鎮機關幹部及夾灘村村民搜救兩名落水兒童,安撫、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
說明稱 ,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自己家兩個孩子被水卷走,